根据《九江市委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〉的通知》(九字〔2018〕16号)精神,按照《九江市优秀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》(九才字〔2018〕30号)要求,为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来我市就业创业,现将我市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从2019年9月18日起,每个月中上旬工作日皆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对象
2018年6月14日(九字〔2018〕16号文件印发日)及之后新引进的全日制大专(包括取得高级工、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、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)及以上毕业生在(九江)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。
三、补贴标准
以申请人实际缴纳首套住房的契税为标准,*多不超过3万元。已享受安家费的高层次人才,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。
四、申报材料 (核查看原件收复印件)
1.《九江市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》一式2份,申请人需签字企业盖章;
2.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3.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4.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(或县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,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);
5.购房契税发票(或完税凭证)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;
6.学历证明(全日制)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申请人未婚或离异,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共同购房的,申请人和共同购房人在九江无房产的,可享受购房补贴。申请人已婚,与配偶共同购房的。申请人夫妻在九江无房产的可以享受政策,但其中一方享受了购房补贴政策,另一方不得再重复享受。申请时,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五、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
1、参保地在:九江本级、浔阳区、八里湖新区的申请地点:九江市体育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九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A654办公室。咨询电话:0792-8179708。
2、参保地在:经开区,申请地点:经开区九瑞大道155号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。
3、参保地在:濂溪区,申请地点:十里大道1494号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专区。
- 九江市企业引进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公告